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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onzi

我对linux的版权研究(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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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01: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上知识产权课的老师是我们学校法学院的老师同时也是我们学校的律师,我想他不会骗我,教给我错的东西。你能不能先别生气,总是说我有问题? 我就不能指出你的漏洞了? 我就不能旁征博引,一句一句批你了?你说 linux 没有版权,可是世界上任何作品都有版权, 你一直都没有认错,好像一直都没看到我说的话。
不尊重我还要批评我精神有问题, 你得学学怎么懂礼貌了吧? 接下来你一直在用发行版的生产商说话,大家都告诉你发行版与某个单独的软件是不同的概念, 你却嫌我指出你的漏洞碍眼, 我说错什么了?最后,我说你得找个老师学习一下, 不要自己胡思乱想,这是为你好,告诉你最快的路, 因为没有人能比律师研究得更透彻, 你要是以为忠告是废话也就罢了,为什么总是骂我呢? 嫌我人微言轻是不是? 我好像注册不比你晚,发帖也不比你少,认识的人也不比你少,为什么总是欺负我呢? 那么大的帽子,主观色彩浓厚,好像我自己的嘴不能说我自己的话一样, 还有精神病之类, 我确实很喜欢吵架,我也觉得版权方面的东西很有意思, 所以来这里捧个场,和你较量较量,没想到你这么小气,直接就人身攻击了。你倒是去管理版看看啊,我找到的 oreilly 的几篇文章还在那里呢, 你倒是给我先挑挑错别字去, 我愿意攻击谁啊

总结
1. 我至少指出了你的 2 处大漏洞,然后告诉了你 1 条解决办法。
2. 我有自己的明确的观点,就是不遵守授权的规定,就会构成盗版,你对此视而不见,不尊重我。
3.
我说我就是律师又怎么样?没有证据或道理的胡说八道无论谁都会说。假设你说的完全属实,那么你请教的那些人中有没有人打过类似官司啊?如果没有的话,那也最多只不过算纸上谈兵。没有发现你提出任何客观论点以及显示任何能否认这篇文章的证据。你的发言都是你自己带有浓重的主观色彩的言论,其中不包含一句道理,以及从来没有显示过任何证据,所以到现在为止,你说的都只是一些废话。如果你认为代表了所有只要是地球人的话,那么请你至少让我见识几个,开开眼界。如果你作不到的话,那么就说明你的主观思想严重脱离现实,是种病态,建议你早点去医院看医生,以免将来胡乱在现实生活中代表了国家领导人,以致闯下大祸,甚至............你说你离解决问题差得不远还,不如说到现在为止根本就还没有解决问题。因为任何未解决问题都可以解释为离解决任何问题还差得不远。如果你有问题的话,还望你解决之后再继续发言,否则只是些废话,浪费大家的时间。

你的话也完全适用于你自己,因为你也没有提到过你查看过任何厂家的授权约定的条文,仅仅在陈述一些现象, “据他们所称”。
4. 什么是盗版?不承认作者,不遵守作者的授权策略,就是盗版,即使没有法庭的判决, 也是盗版了。这点上,发行版与 windows 没有任何区别, 就像提前从 0day 搞到的 mandrake, SuSE, 超出试用期仍然在用着的 rhel,授权策略中规定可以安装在 20 台机器上的一份拷贝结果安装了 21 份,都是盗版,不信你去试一试这样做,然后打电话通知 redhat 的人,说你搞了一次普及安装,他们会很乐意地送你一份传票的。
5.
没有法律的判决,就不能称为盗版,最多也只能算盗版嫌疑(如果不是以法律判决为准的话,那么也就没有盗版的概念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因为使用任何版本linux的被其发行公司告为非法的例子)
杀了人之后,在起诉之前确实不能称为杀人犯,你嘴上说着讨论版权问题,实际上是在追求法律的程序和时序问题,所以我想没必要和你再争了,我们的目标不一样。另外,你以为 SCO 是外星人吗?
6. 怪不得 fd 他们说,和不会辩论的人说话最费劲。从来不认真看对手的话,自己说话不明不白,临了还要搞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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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05: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bbbush
我们上知识产权课的老师是我们学校法学院的老师同时也是我们学校的律师,我想他不会骗我,教给我错的东西。你能不能先别生气,总是说我有问题? 我就不能指出你的漏洞了? 我就不能旁征博引,一句一句批你了?你说 linux 没有版权,可是世界上任何作品都有版权, 你一直都没有认错,好像一直都没看到我说的话。


我一点都没有生气,老兄多虑了。你先前的观点既没有论点的支持,也没有证据的支持,只是些废话而已,如果你能提供一些连接以及一些证据的话,或者找到一些论点来支持你的观点的话,那说不定将会是非常宝贵的资料以及观点。

不尊重我还要批评我精神有问题, 你得学学怎么懂礼貌了吧? 接下来你一直在用发行版的生产商说话,大家都告诉你发行版与某个单独的软件是不同的概念, 你却嫌我指出你的漏洞碍眼, 我说错什么了?


你如果这么理解的话,我现在只能向你当众道歉,希望得到你的原谅。
其实你误会的那段话,发生是有条件的,我的本意是希望你多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体,少熬夜,。。。。。。。
也就是类似如果你去河里游泳的话,请带好救生圈(如果不去河里游泳的话,那么与带不带救生圈就没有一点关系了)造成你的误会的原因可能就是在上一贴没有加入这个括号中的这段话......
我最主要的目的是让大家放心使用linux,因为linux到现在为止是没有盗版,将来发生的事谁都不知道,也就不要做一些假设了(假设就是假的,与现实完全脱离)
你的第一段话,我没有注意,因为缺少一些重要的引用以及证据
最后,我说你得找个老师学习一下, 不要自己胡思乱想,这是为你好,告诉你最快的路, 因为没有人能比律师研究得更透彻, 你要是以为忠告是废话也就罢了,

律师只是负责表述观点,但最后裁决权是法官的,如果律师有最后裁决权的话,也就不需要法官了。
再说老师教的东西都是死的,真正的应用还是要看个人的资质的,只知道听老师讲的东西,绝对是脱离现实的

为什么总是骂我呢? 嫌我人微言轻是不是? 我好像注册不比你晚,发帖也不比你少,认识的人也不比你少,为什么总是欺负我呢? 那么大的帽子,主观色彩浓厚,好像我自己的嘴不能说我自己的话一样, 还有精神病之类, 我确实很喜欢吵架,我也觉得版权方面的东西很有意思, 所以来这里捧个场,和你较量较量,没想到你这么小气,直接就人身攻击了。你倒是去管理版看看啊,我找到的 oreilly 的几篇文章还在那里呢, 你倒是给我先挑挑错别字去, 我愿意攻击谁啊

我没有觉得我有骂过你,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也请你指出在哪里骂你了,这样下次我尽量注意,现在只能先向您道歉了。
至于你想说什么,我是绝对没有本事来不让你说的,正是因为没有证据以及论点来支持你所说的东西,所以主观色彩才浓厚,我绝对是不敢和你吵架也不敢乱说精神病之类的话,也不记得什么时候说过此类言语,可能是因为观点不同而造成的误会,在此再次向你当众道歉,特别是不敢与您较量的,你如果找到oreilly 的几篇文章与本贴有关的,也请你先贴出来,作为一些重要引用,在此向你表示万分的感谢。
总结
1. 我至少指出了你的 2 处大漏洞,然后告诉了你 1 条解决办法。
2. 我有自己的明确的观点,就是不遵守授权的规定,就会构成盗版,你对此视而不见,不尊重我。
3.
你的话也完全适用于你自己,因为你也没有提到过你查看过任何厂家的授权约定的条文,仅仅在陈述一些现象, “据他们所称”。
4. 什么是盗版?不承认作者,不遵守作者的授权策略,就是盗版,即使没有法庭的判决, 也是盗版了。这点上,发行版与 windows 没有任何区别, 就像提前从 0day 搞到的 mandrake, SuSE, 超出试用期仍然在用着的 rhel,授权策略中规定可以安装在 20 台机器上的一份拷贝结果安装了 21 份,都是盗版,不信你去试一试这样做,然后打电话通知 redhat 的人,说你搞了一次普及安装,他们会很乐意地送你一份传票的。
5.   杀了人之后,在起诉之前确实不能称为杀人犯,你嘴上说着讨论版权问题,实际上是在追求法律的程序和时序问题,所以我想没必要和你再争了,我们的目标不一样。另外,你以为 SCO 是外星人吗?
6. 怪不得 fd 他们说,和不会辩论的人说话最费劲。从来不认真看对手的话,自己说话不明不白,临了还要搞人身攻击。


1.缺少引用以及一些文挡
2.这是你对嫌疑盗版与盗版的误解,在法律上似乎只有法官的裁定才有法律效应,之前,最多也只能算嫌疑。在法律面前,我们大家说一百句(包括律师)不如法官说一句。
3.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在使用linux时,被法律判决为盗版,也就是说,实际上linux是不存在盗版的,最多也只存在着一些linux的盗版嫌疑。而且现在google那么先进,如果有这种案例的话,也一定可以搜的到,也将是惊天动地的新闻,这样也能让大家警觉一下。
4.似乎世界上还没有人/公司可以不通过法律手段(既打官司)而有权直接把某人或某公司直接裁判为盗版。也就是说原告与使用嫌疑盗版的被告只能在法庭上相互取证,到最后判决的还是法官
5.似乎是法官根据双方取证,根据法律章程,宣判的时刻,那个人才能定为杀人犯。
但在起诉那刻,似乎还不能被定为杀人犯,打官司在没有宣判之前,都只是未知数。
在今天的文明时代,如果不按照法律程序,怎么来公平的维护每个人的个人权利?
6.和任何人辩论,只要理由充分,完全相信自己所说的,是不会觉得费力的,所谓的与不会辩论的人辩论费劲论,只是一些不会辩论的人的借口

结论:杀人犯与嫌疑杀人犯的区别就是,前者经过法官听取各方证据以及辩护最后判决为杀人犯,后者则是世界上每个人(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嫌疑),在那些人中选择一个被认为最有嫌疑的人,将其告上法院,法官将根据双方证据以及双方辩论来裁判,但还没有被正式判决。
还没发生的事,也是谁都不知道的事,最多只能做一些假设(假设的意思就是假的,当不得真),那个人可能被判为杀人犯,也有可能被判为不是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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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06: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争论好激烈,怎么感觉像水版啊。好像也算是基础,此帖最好最后能有个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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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06: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kobe0208
争论好激烈,怎么感觉像水版啊。好像也算是基础,此帖最好最后能有个总结。

总结已经有了,那就是linux到现在为止不存在盗版,将来的事是无法预测的,如果有人杞人忧天,那也没有办法
如果要说到嫌疑的话,每个人都有嫌疑,作不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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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10: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国内哪个学校有学法律的老师懂GPL,我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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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8 18: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bbbush

我不理解 gentoo 的授权策略


ebuild以gpl发布,其他源码以其自己的版权发布,比如mozilla,firefox以MPL发布,kernel以gpl发布,在ebuild的摘要中写的都很清楚,而且其portage中有一个专门的版权说明集合,再比如opera在portage 中是以opera自己的版权发布的,portage相当于opera的一个mirror,
而对于jre等之类的,portage中没有收录,你必须到sun.com 自己去下载,然后放到一个目录下就可以使用gentoo的ebuild进行安装,

【当然gentoo中也有自己打包的软件(*.tbz) , 在gentoo的安装盘中,我看了一下,都是一些基本软件,其发布和slackware,debian的二进制软件包发布授权应该一样,-----这段是自己猜的,希望有知道的纠正】

gentoo是社区版本,有商业软件,其中的商业软件以各自的版权发布,

窃以为gentoo是授权策略最清晰的一个版本,和freebsd类似,(freebsd的Makefile以BSDL发布,gentoo的ebuild以GPL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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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8 18: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而觉得redhat的授权有些问题,
比如你买了一套redhat el4,在安装盘里你只能找到GPL版权说明,(其他具体版权说明可能在安装后能在某个地方找到,----但在安装之前,在安装盘中你找不到这个),你可能在没有阅读某个授权说明就安装了基于这个授权的软件,比如基于MPL,BSDL,ApacheL等等,
这好像是其他开源授权和GPL的兼容问题了,是不是其他开源授权软件你编译成二进制,你就可以以另外的开源授权发布?redhat的src.rpm是以什么形式发布的?

顺便说一下,redhat的src.rpm中也有simsun,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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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3 06: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linux版本繁多,所以使用者是不会有法律问题的,因为安装到机器中的linux几乎是不可能判断用的是哪种版本,所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即可。
发布则有可能有法律问题,因为发布的东西是有可能用md5码来验证是哪种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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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 16: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老兄,看了你的文章让我很吃惊,在这里居然还有这等货色。
我怀疑你连小学都没毕业,还指责这、指责那。

“那些人利用这些因素,千方百计不让大家在论坛上讨论那些销售版下载信息,一般在不予说明的情况下,推荐的都是一些让用户来测试的版本,让中国用户测试好了以后,让其所在公司在国外销售以及赚钱,而且美其名为让用户参与开发。
使用这种卑鄙手段,同时也打击了另外一些不存在盗版的商业版本,导致大家在论坛上无法交流下载信息,限制了大家对那些商业版本的更多的了解。”

老兄,什么叫“销售”你不懂吗?那是要付钱的,你知道吗?按照你的逻辑,我可以在论坛上公开讨论zonzi兄家里的防盗门如何开启,怎样获得zonzi的银行卡账号密码?因为大家对你的钱包很感兴趣,你不能阻止大家对你家里卧室的了解。。。
还有,什么叫“在不予说明的情况下”,难道你连测试版这几个字都不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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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 16: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zonzi 虽然也许大概很多时候是好意……
但是很多时候一定就被“鄙视”了——不管在水区还是其他地方
论坛上各种人都有——用linux的比较偏激的一样有
zonzi以后还是注意啊——这次你又变靶子了……
你的大作看了,各位的评论争论也看了——其实说到底还是版本问题——商业还是社区
linux在发展中——虽然现在还赶不了ms的——但是前景很乐观的
除了有限的人,很多人都是拿他“玩”“学”——没听说谁要“学”win xp的?
而一个os的目标是用(linux在服务器或某些爱好者那里也许才是真正的用)
于是这种目的下选择哪个版本??
用了几个版本的——是linux都一样——一样有问题一样有bug——有解决办法解决后就是好的
当某种用多了用熟了你就会觉得他不错的
                            ——我们不应该鼓励别人换而是应该鼓励他们继续用坚持用
要换也是他们自己想而不是被怂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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