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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5 11: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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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出去玩了~昨晚深夜才回来
大概看了一下。其实现在要论证的合法性,是基于一下事实
- 为了方便清晰叙述,qq基于windows的版本称为A,qq基于linux的gaim plugin(即openq)记为B。
- 1、A是商业软件,非公开源代码,但是可以免费下载使用,带有自己的广告信息(Adware)
- 2、对B的开发未征得A的开发公司tencent的同意
- 3、对A的研究并非采用反汇编A的方式获得的,而是通过试验、分析A发出的数据包的各字段的意义,最后得出通信协议细节。
- 4、B模拟A发出的数据包,使用了A的开发公司tencent的服务器(服务器资源),作为B客户端和A客户端的通信之用
- 5、B实现了A可以完成的一部分功能,可以和使用A的用户自由通信
- 6、B遵循GPL(General Public License),公开源代码的,可以自由下载使用,不带任何商业目的
- 7、B不显示A带有的广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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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专门研究过软件法,只是我觉得还有几个地方需要理清头绪
1、中国自己的软件保护法是否完全可以和国际的相容。如果中国的法律在某些方面更严格,那就无法把openq和msn、yahoo这类由hacking protocol得到的gaim plugin类比。开发者也只能由非国内人士担任。
2、openq是否需要把商业广告也显示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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