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05-5-22 15: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 oes
接触linux操作系统1个月左右.
GPL看了两遍,英文看得不通顺,所以看了别人翻译的.
有几个问题我想问,但找不到地方,希望这里有人回答.
1.如果我把别人的程序修改了,并在每一个文档里写好我作了哪些修改,然后再发布(我不当做补丁发布,整个代码树发布),作者是谁?
2.如果我真的要把一个受GPL保护的程序用到营利公司运行环节,我需要通知作者吗?我觉得某个程序太实用了,于是想给作者一些报酬,我只给他发布文档的费用吗?指什么,电费?可是这个程序很多人都修改了,我要把报酬给谁?
对于你做出的修改,作者是你啊,有什么不对吗?不是你写的东西,作者当然就不是你了,你只是修改并发布者之一。不过谁会那么严格地记住自己做过哪些修改呢……内核会审计得很仔细,但是一般的程序不会那样做记录的。
对于如何使用,不需要通知作者。如果想给作者送钱,那么送多少都可以,送给谁都可以。但是你不欠作者什么,因为你已经拿到了那个程序了。但是想用钱来买“不公开修改”的权力是不行的。
还有一点,如果你修改了代码,但是只用在自己的公司里,不向外人发布,那么可以不发布修改后的代码,这与 GPL 不抵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