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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18: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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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对不同软件来分别对待:
1. 不违反任何法律条款的自由软件。这部分内容是受到 Mandriva 一贯支持的,所有这些东西都可以进入到官方的软件仓库中。
2. 有潜在法律纠纷的自由软件。这部分内容基本上是受到美国和欧盟等地法律条款约束的,比如dvdrip等等。之所以Red Hat和SUSE都去掉了mp3播放插件,而Mandriva没有去掉,是因为MP3回放的某个技术细节被一个公司在美国注册成了专利,而有专利问题的软件基本上是不被Linux所接受的。Mandriva适用法国和欧盟的法律约束,对于有法律和专利问题的软件,Mandriva官方也是不支持的。所以plf将其吸入囊中。
3. 不涉及到法律纠纷的免费但不自由的软件,这些东西就是plf中的no-free。从软件授权的角度上来说,将这些软件制作成RPM并自由散播是受到限制的,而且有可能是非法的。这个主要是取决于不同软件自身的授权协议。比如 Real Player 、Adobe Reader 这样的软件包,它的授权协议是允许最终用户自由下载并免费使用,但对于OEM客户(即Mandriva的会员版或零售版),是需要签署合作协议的,Real可能还会为此向Mandriva收费。但据我所知,plf中的no-free部分,不涉及到这种软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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